本篇目录:
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2013修正)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维护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经2005年11月18日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根据2013年12月19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2次修正。
3、根据规定,情节严重的没收渔获物、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根据《渔业法》规定,最高处以1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还有可能没收渔船。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淡水渔业管理的规定(试行)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淡水渔业资源,发展渔业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我省境内淡水水域从事养殖和捕捞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渔业生产活动,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2、第六条 对于贯彻执行渔业法律、法规,增殖和保护渔业资源,发展渔业生产,开展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安全救助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3、浅海和沿海滩涂、荒滩,均属国家所有,国家鼓励企业、集体和个人开发,用于经营水产养殖业和水产资源增殖业。沿海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浅海、滩涂及荒滩开发的统一规划和使用管理。
4、本办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5、规定禁渔期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鱼类资源保护制度,我国的渔业法规也明确规定了这项制度。按照我国《渔业法》和其他法规的规定,禁渔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河北省渔业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淡水渔业资源,发展渔业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我省境内淡水水域从事养殖和捕捞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渔业生产活动,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为保障本省海上运输和渔业生产的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从事海上运输和渔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及沿海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毗邻海域的使用和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
盐场在所属界内水面经营水产养殖生产,不需申请滩涂使用权证书。经营方式由盐场自主。对当地群众已利用的盐汪子,可以维持现状,在需要统一规划时,可以适当调整。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维护沿海边防治安秩序,保障出海生产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海上生产安全,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南昌市养殖水域渔政管理办法
1、第一条 为了加强养殖水域渔政管理,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其实施细则、《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八条 在渔业生产、渔政管理、渔业科学技术研究、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扬或奖励。
3、第五条 渔业的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鄱阳湖、长江江西段的渔业,由省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
4、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渔业,按照行政区划由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商制定管理办法,或者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
5、前款规定的捕捞许可证审批发放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送农业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作业场所的核定权限如下: (一)农业部:A类、B类、C类、D类渔区和内陆水域。
6、第二条 凡在我省管辖水域和国家授权我省实施渔业管理的水域从事捕捞生产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各级渔政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渔业生产安全,维护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渔港管理,维护渔港功能,保护渔港设施,加快渔港建设,防止渔港水域污染,促进渔业生产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产资源,发展水产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法律依据:《辽宁省渔船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我省渔船,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到船主居住地区渔港监督机构进行渔船登记,确定船籍港和所有权,领取《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渔业船舶登记证书》。
月13日,辽宁省丹东市东港渔政管理处在大鹿岛码头查获3台水产品运输车涉嫌违法收购非法渔获物1103公斤。
渔政的检查范围??
1、法律分析: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负责对水面渔业活动的执法检查,对一般案件进行处理。统一管理和调度渔政船。对渔船、渔港、渔民实行水上安全监督检查,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协助渔政科调处渔业生产纠纷。
2、中国渔政的职责范围是 (一)研究提出渔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技术进步措施和重大政策建议;起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二)负责渔业行业管理,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
3、第七条 渔政检查人员有权对各种渔业及渔业船舶的证件、渔船、渔具、渔获物和捕捞方法,进行检查。渔政检查人员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方可执行公务。
4、该组织是负责本国管辖范围内的渔业、渔业水域和水产资源进行的行政监督和管理。中国渔政古已有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在制订的渔业法规中,对渔政管理作了规定,建立了各级渔政管理机构,配备了相应的人员和设施。
5、依法监督检查渔业许可、渔业资源和_态环境保护制度的实施,以及__野_动物保护_作,查处违法违规_为。 依法实施渔业_线电监督管理。 负责海洋与渔业直发机构装备的.规划、建设和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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